close

 

 

 

腦梗老人生活不便被子女送進養老院,卻因護工人手不夠只能獨自進食,最終被食物噎住死亡。日前,青浦區法院一審判決養老院擔責40%,賠償老人家屬15萬餘元。

 

2009年,獨居的方老伯因腦梗塞留下後遺症,行動不便。為了讓老人得到良好的照顧,兒女們將他送入青浦一家養老院,並簽訂入院協議書,約定養老院提供包括喂飯在內的24小時專門護理,護理等級為專三級。不料,去年517日早上,養老院突然打來電話,稱方老伯生命垂危。等兒女們趕到醫院後,方老伯已醫治無效身亡。急救病歷中顯示,老人係因麵糰堵塞食道導致死亡。其後,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載明,老人的直接死亡原因為窒息,促進死亡的因素為腦梗。

 

原來,事發當天早上,養老院人手不夠,方老伯的護工要同時看護幾個老人,就讓方老伯自己吃早飯,直到老人被噎著後,老人看護工才從隔壁趕來。據了解,這名護工無執業資質。方老伯的兒女們認為養老院的行為明顯違反合同約定,遂將養老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的各項損失共計38萬餘元。

 

法院認為,在明知老人患有腦梗、吞咽困難的情況下,養老院讓他自行進食,雇傭的護工也未取得相應執業證書,明顯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但方老伯的吞咽功能困難也決定了他無法像健康人那樣在噎住時通過咳嗽將食物排出,其身體狀況也是死亡結果的重要原因。因此,養老院的違約並非導致老人窒息死亡的唯一因素,故法院酌情判決其承責4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最想,最想 的頭像
    最想,最想

    幸福小女孩

    最想,最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